文明携宠 守护食安
——致广大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倡议书
广大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朋友:
携带宠物进入餐饮场所,不仅威胁食品安全,也易对正常经营秩序造成干扰。为切实保障餐饮安全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我们发出以下倡议。
一、餐饮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。履行事前告知义务:在门店入口、收银台等醒目位置张贴“禁止宠物进入餐饮经营场所(导盲犬、助残犬、工作犬除外)”的提示标识,确保标识清晰、醒目。加强员工培训与劝导:将宠物管理要求纳入员工培训内容,要求工作人员主动、文明劝阻携带宠物进店行为,耐心解释,避免冲突。规范店内管理:严禁宠物进入食品加工、存储、就餐等核心经营区域,确保宠物不会接触餐具、食材、操作台等,防止交叉污染。有条件的餐饮经营者可设立宠物寄存点,或主动告知周边宠物临时寄存点、托管机构等信息,为携宠消费者提供便利。
二、携宠消费者要自觉做到文明守法。理解并尊重他人,不强行携带宠物进入有禁宠规定的场所,或主动将宠物安置在规定区域。主动配合餐饮经营者管理,不影响其他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我们呼吁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切实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,共同维护安全、卫生、和谐的餐饮消费环境。
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
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
2026年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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